乔楠

我歌我哭我笑我再默然沉睡

论一重听港乐立刻患文艺青年癌怎么救

我已经很久没有那么认认真真坐在书桌旁边,开着台灯,打开文档,准备好好生生写一点东西发泄一下积压了太久蒙尘变味的情绪,然而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话从何讲起。

 

前两天睡前,我循坏着《身外情》看完了周耀辉的“一个身体系列”中的《指》,颇有感慨,于是放了gaga的《Bloody Mary》来应应景,才发现《指》里面的血腥玛丽是真真正正从骨子里面沁出悲哀的,一个怨世界怨旧情人怨自己的女人,到最后因为自己的孩子重拾生的希望,只可惜为时已晚。“男人是为了胜利,女人只是不想输而已”,“挥着食指指责人的,总会屈着四根手指指向自己”,好生绝望的怨女。而歌曲中的血腥玛丽却是高贵、优雅、脆弱而又堕落着的,你可以想象着一室的黄色迷幻灯晕,暗香如迷宫中彷徨,某个吸烟的女人望着你,眼中流淌着暧昧的蓝色忧伤,她看似忧郁又柔弱,而她的脊梁挺得笔直。

 

今天下午我又作了一下,坑蒙拐骗到一本村上春树的《眠》,开头是听着《下一站天国》看,然后毅然决然拔掉耳机,继续看。不搭,非常不搭。村上的文字如果转化为镜头,应该是淡雅室内,装满一屋子的午后白色阳光,闷闷燠燠,一点声音都不闻的时候,有一双脚(可以穿任何的鞋)踏碎了满屋的宁静。而夕爷的词,转化为镜头,不至于是王墨镜的配色配乐双齐的华美,但也不会太安静到压抑,他的感觉嘛,应该是人群喧嚷中的静,而非静中静。

 

突然想起两年前,我去找我老师,我告诉她我近来看李碧华,看简嫃,也喜欢林夕,她彼时刚从台湾回来,还沉浸在花莲的和风里,她说她不喜欢香港作家,未直言碧华,只是说林夕的词太商业化,是香港当前的浮躁在文艺层面的表现,举例,《流年》。

 

如何评论香港人的文字呢,我是没资格去作正式评论的,故而只能浅浅谈谈。怎么说呢,我是个很能承受的人,看恐怖电影怕得哇哇叫,可到底不会怕得腿软,可看李碧华时候,却感觉受到了挑战,婴胎饺子,煮人入卤,差三寸的鬼手,明明都是俗到烂的东西,却把我慎得一度时间灯都不敢去关。就提《饺子》,我看电影时候,反应不大,再看小说,脚底都是软的。自此以后我开始晕血晕流产。

 

粤闽地区保留着汉语古音,天然成韵。故而我的soulmate在还没有遇见我之前就已经沉沦在粤语歌坛中醉生梦死,我受她影响有所接触,但总归不深,过了近三年主动出击,忽觉相见恨晚。古典时期诗歌不分,粤语歌真是诗。千年前词人一觉扬州梦,笔下情丝缠绵,百千黄莺嗓轮流唱,最终留得薄幸名。放到今天,从本质上依旧是一样的。廿一世纪不接受诗歌,新诗被当代文人们玩得不堪入目,戴望舒口中那千万人淫千万夜荡的美人最终被玩弄得惨不忍睹,余光中也只能说文艺是小众的,没法大众。没关系,我们可以听歌。

 

我可以一天不吃肉,三天不吃巧克力,七天不看一本书,一天不让我听音乐,我疯给你看。

 

不是每一个人都热爱文艺,但没有一个人会不喜欢文艺。不谈口头上,只要人还有情绪在,人还受情欲支配,便需要一种手段表达,无论是文是歌是画是影,最后都是殊途同归。

 

于是张晓风说: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只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汁,一个孩子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舒适,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江畔浣纱时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音来为这季节命名——“春”。

 

今日驱庭,叨陪鲤对。孔丘说:“不学诗,无以言。”诗你都不懂,你还说个屁的话啊。

 

当然,从调侃的意义上,你现在只要有一台电脑,会按回车键,你就能写诗,一夜百行没问题啊,分分钟秒乐天子美。而从文学的本质来说,只要对生命有体验,能够将这种模糊的感觉稍加具体化,且不恶俗媚俗,这即是诗了。

 

我老师教小学,她叫我看她教出来的第二届孩子的诗歌文章。情感真,文笔还青嫩,但是很动人。我说,都是文青,都是诗人。

 

跑偏太多。再说香港人的文字,稍加了解,发现他们对张爱玲的爱真是泛滥。词坛便有红白玫瑰,半生缘,小团圆,文坛里面又青蛇白蛇对应红白玫瑰。

 

从不同人的文字里面,都能读出一点那旧世纪的暗金女儿气。

 

《身外情》里面写:这一分钟我站在何地,怎么竟跟你活在一起。有张爱玲的味道。

 

《身外情》里面又写:给一分钟我静静回味,将一生一世翻天覆地,明日已被今天处死,泪存在原为反映天理。

 

而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面写:爱玲喜在房门外悄悄窥看我在房里。她写道:“他一人坐在沙发上,房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淋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你在这里,我不要明天,我要今天和你在一起,就算天昏地暗,落下一身冷汗。

 

林夕喜欢张爱玲是妥妥的。《滚滚红尘》即是铁证。

 

再谈谈我跟张爱玲,我高一的时候看《怨女》,被同学借走,她数日后归还,埋怨说尽是男女情爱故事,然后转身看《傲慢与偏见》。我高二的时候同桌看《半生缘》,某早上来眼圈是红的,问她,她说看到顾曼桢对沈世钧说“我们回不去了”的时候,怔怔盯着那句话良久,然后哭出声。看完《半生缘》,她便看完了张爱玲全集,但她却说她再也不看张爱玲了,她甚至开始反感张了,因为她使她抑郁。

 

我喜欢张的散文,泼辣,刻毒,冷静。一看知道是个敏感女人,但是自爱倔强,又有点游戏人间,惯看春花秋月的味道。然而小说,我看《色戒》,不低于十遍,每读每新,印象最深刻的是王佳芝看着易先生的侧脸,突然想这个男人是真爱我的,然后心里轰然一声,若有所失。

 

然而我对其他的接受无能,短篇几乎都看过一遍,但感觉不大,《年青的时候》《花凋》多看过两遍,著名的红白玫瑰倾城之恋当时根本不看。

 

直到我体味到了失恋的味道。

 

等自己碎到碎无可碎的时候,一片片拼起来过后,神志恍惚地看张爱玲,卧槽,惊为天人。

 

她怎么能用那么冷艳而克制的文笔将这种比死还冷的爱描写地如此动人,她如何能平平淡淡叙述如此残忍的真实和那脆弱如刹那阳光的真情,再平平淡淡毁掉美好留一片大地白茫茫到一无所有。

 

她怎么能把我在爱一个人的过程中体会到的一切苦与痛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一个下午读完红白玫瑰,阖上书,满目都是娇蕊的艳丽和烟鹂的苍白,蚊子血挥之不去,饭黏子一拍即落,张始终是偏颇娇蕊的。我就是要艳丽到底,我就是要让你跟我都痛彻骨髓,我要使你一辈子爱我恨我,你永远忘不了我。

 

这种爱情多自私,多自我。

 

难怪我初中的时候,林徽因忽然崛起为所谓女神,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纵使是写张爱玲,也不写这女人的“劣性”,写“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备注一句,上述的两本所谓传记我没看过,所以借个名字就好。
 

而我个人觉得张纵使懂得,也不会慈悲。这世间情爱,便是要刻骨,除非骨头烧成灰,否则我如何慈悲。

 

对不起啊,我太爱你了,所以觉得平淡不适合,要撕裂了才好,带绝色的伤口过一辈子。

 

突然想起我和某某人还有联系的时候,一个晚上我用尽了我能想到的刻薄话骂他,他最后说了一句话,我的泪腺就崩溃了,直接哇哇大哭。

 

爱就是那么自我,自我到你被迫自爱,自我到你自怜自惜到伤害周围人。

 

所以李碧华笑侃“好看的小说无非痴男怨女,悲欢离合”,只要有人会为《霸王别姬》里蝶衣持剑而舞泪流满面而落泪,只要有人能被《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娇蕊张扬的笑声和弹钢琴的侧影惊艳,这种热烈的爱情就还是有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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